环球微速讯:21年冒名婚姻离不了 司法建议予以终结
发布时间:2023-06-27 15:37:30 来源:百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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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陆坪法庭收到一起离婚诉讼状,要求离婚的事实比较特殊,系一起妹妹冒用姐姐身份进行婚姻登记,以弄虚作假方式冒用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行为。

阿强(化名)与小丽(化名)早年相识相知并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但当时小丽未达法定婚龄,故冒用姐姐小美(化名)的身份与阿强于2002年在福泉市某乡镇婚姻登记处进行了婚姻登记,婚后因种种原因双方开始了数年的分居生活。阿强提出协议离婚但多次沟通无果,遂决定起诉离婚。福泉法院陆坪法庭发现该案被告并不是与其办理结婚登记之人,不能以“离婚”案处理,故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向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机构发出司法建议予以撤销。一起长达21年的婚姻闹剧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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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小丽冒用姐姐的身份进行婚姻登记,属以弄虚作假方式冒用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行为;且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婚姻登记类纠纷案件,其最长起诉期限为五年,超过起诉期限的不予受理。该案婚姻登记于2002年,早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承办法官为切实解决当事人现实问题和维护婚姻登记秩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结婚登记的问题的指导意见》,主动与民政部门沟通,向福泉市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福泉市民政局自行核实,撤销该婚姻登记。福泉市民政局对此十分重视,针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核实,最终作出了撤销阿强与小丽的婚姻登记的决定。

在本案中,承办法官积极作为,巧用司法建议,协同有关行政部门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成为福泉市人民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

原标题:《21年冒名婚姻离不了 司法建议予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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